「洛芬颗粒」属于【有害垃圾】(红桶),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废弃物。
请投放至红色有害垃圾收集点(或小区有害垃圾专用桶),不可与生活垃圾混投,避免暴晒、破损与儿童接触。
电池、灯管、水银温度计、油漆、药品及其包装均属有害垃圾,切勿随意丢弃或投入其他桶,以免污染土壤水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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