垃圾分类的通知作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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垃圾分类的通知
尊敬的居民:
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、优化城市生态环境,根据国家和市有关文件规定,从现在起全市实行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。为使该条例正常执行,现将有关垃圾分类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生活垃圾分类
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垃圾、有害垃圾、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进行分类。您需要正确分类投放垃圾,将其投放至指定的垃圾容器中。详细标准如下:
二、可回收垃圾投放要求
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、塑料、玻璃、金属、纺织品等。投放时应注意以下要求:
塑料袋应尽量选用可回收的,以保证塑料的升值利用;
废纸应轻折后成扁透空的纸板,如卷纸应轻松地从中间断开;
废纸、玻璃、金属类应尽量清洁干燥;
废纸、塑料、金属与其他杂物应分别放置,应尽量避免相互叠压;
长条类、管状类的可回收垃圾应折好后放置。
三、有害垃圾投放要求
有害垃圾包括饮料瓶中的废弃药品、废计算机电池、旧荧光灯管、废油漆桶、废药品等易导致污染和危害环境的垃圾。投放时应注意以下要求:
将废电池与有毒有害垃圾相分离,防止造成环境污染;
废电池、药品等应分类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桶内;
不得将卫生间、厨房等用品与有害垃圾混放。
四、厨余垃圾投放要求
厨余垃圾是指日常生活中产生的从食品加工、餐饮、食品销售后的剩余物和日常生活中的易腐有机垃圾。投放时应注意以下要求:
因厨余垃圾是可降解物质,所以应尽快投放到垃圾箱内缩短垃圾中的变质时间;
厨余垃圾要经过加工处理后,再进行填埋处理;
厨余垃圾应与其他垃圾分开投放。
以上是有关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,请各位居民配合执行。在垃圾分类的过程中,还希望您能够养成好的生活习惯,从自身做起,共同为环保事业贡献力量。